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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2022-06

传播淫秽物品怎么处罚

发布:06-08    浏览:2 次    来自:本地代开工作收入证明公司

生活中很多人以盈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,也有利用网络便利来传播淫秽物品。但不管用什么方式在我国都是不允许的,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传播淫秽罪,那么我国对于传播淫秽罪的认定是怎么处罚的呢?下面,本站小编一起个大家在下文中了解一下。

一、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罪

(一)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

传播淫秽物品罪,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,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(二)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特征

1、犯罪客体

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。

2、犯罪客观方面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3、犯罪主体

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单位也可构成本罪。

4、犯罪主观方面

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。

二、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

犯本罪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投或者管制。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,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:第一,构成本罪需要情节严重,情节不严重的不是犯罪;第二,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,而且不具有牟利目的,否则不犯本罪;第三,本罪的主体包括单位,而不仅限于自然人。

三、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?

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:

(一)、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。有关人体生理、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,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。

(二)、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。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,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,但不构成本罪。

(三)、严格把握“情节严重”这一要件。

此外,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本罪与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。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,主要表现在: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。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。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,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。

关于怎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处罚的问题,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。现实中要是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话,此时是会从重做出处罚。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在线律师,我们专业律师将会为你解答疑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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